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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彭年慈善基金会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目的: 为加强基金会的财务费管理,规范基金会会计核算工作,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方法和过程控制: 一、总则 1、适用范围:本制度涉及具体的费用报销管理,包括预算内的行政费用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包括投资性支出和非预算内重大支出,适用于基金会及各分支机构; 2、费用实行预算制管理,各类费用均不得超过预算; 3、基金会财务部在每年年底制定并提交下年度费用预算和每月的费用计划,经审批后作为日常费用开支及报销的控制标准; 4、实行项目管理的费用按项目预算并进行控制,财务部按项目进行费用归集,按月编制《项目费用使用情况表》报相关人员审批; 5、费用报销应真实可靠,所取得的原始单据(包含但不限于发票、收据等)必须内容真实、要素齐全,费用报销应遵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即“当期费用当期报销”,除需跨期完成的业务外; 6、下文中所称的标准为最高限额,报销时需以实际情况为准,但报销金额不得超过最高限额,实际发生费用超过限额的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基金会不予报销。 二、各项费用报销规定 1、行政费用报销规定 1)行政费用按照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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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彭年慈善基金会应急管理制度 为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维护余彭年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正常工作秩序,更加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定义与指导思想(一)定义突发事件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的线下紧急事件,也包括网络非法言论、黑客攻击等可能危及基金会声誉的互联网事件。(二)指导思想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积极处置”的原则,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组织领导及职责(一)基金会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与发布和综合协调职能。组长:基金会秘书长副组长:基金会副秘书长成员:办公室、财务部、项目部等部门负责人基金会设置应急值班电话及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获知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向基金会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汇报。(二)主要职责1、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演练和实施工作;2、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工作;3、通报或发布预警、应急救援与处理的进展状况对外发布,解答公众对突发事件状况的咨询;4、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协调;5、负责向政府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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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彭年慈善基金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做好余彭年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新闻舆论工作,增强基金会信息公开,树立基金会良好对外形象,更好地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基本原则第一条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必须把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发布工作服从服务于基金会的工作大局;坚持实事求是,新闻发布的内容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第二章 新闻发言人的设立第二条 本基金会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指定新闻发言人1名,负责重大情况统一对外宣传、答记者问和召开记者会。第三条 新闻发言人人选的确立,是由基金会理事会通过工作程序直接任命秘书长为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需讲党性、讲政治、守规矩、有担当,应熟悉基金会、本行业的全面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基金会为新闻发言人配备必要的工作力量,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第三章 新闻发言人的职责第四条 新闻发言人主要负责基金会重大、敏感问题,全局性、综合性等信息的对外发布。第五条 新闻发言人是基金会发布新闻信息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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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彭年慈善基金会网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余彭年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网站的管理与维护,进一步规范网站上传内容等相关问题,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以及《余彭年慈善基金会章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基金会网站的建设和运行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坚持“统筹规划、资源共享、方便使用、规范运行”的原则。第二章 网站管理第三条 基金会设办公室为网站管理员,负责所有与网站相关的工作。第四条 网站管理员负责须在基金会网站公布的新闻或其他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录入与发布;负责网站日常管理与维护,以及网络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等工作。第五条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第六条 网站密码由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第七条 网站管理员发现基金会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负责及时向网络公司等相关部门报告,由网络公司处理,并负责追踪处理结果。第八条 任何人不得在基金会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基金会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不得传播反动、淫秽、虚假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基金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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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彭年慈善基金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余彭年慈善基金会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证基金会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基金会关联交易不损害基金会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金会的关联交易,是指基金会和具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第三条 基金会关联关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二、平等、自愿、有偿、等价的原则;三、基金会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基金会合法权益;四、基金会的发起人、主要捐赠人以及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基金会、受益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五、基金会做关联交易表决时候,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的财务、法律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范围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关联关系,是指基金会的发起人、理事主要来源单位、主要捐赠人、投资的被投资方以及其他与基金会之间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与基金会之间的关系。第五条 关联人具体包括:具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第六条 关联关系的自...